(耽美)从来不该的放手

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那是自己多少年都不会遗忘的时光……

旧城中,阳光下,他坐在树下仰面朝天,蝴蝶从他眼前掠过,一旁的书页翻飞唤不回他的注意力。

发丝乌黑柔亮,微微的卷曲在他的耳边,一副黑框眼镜架在他的鼻梁上,在阳光下浅浅的泛着光芒,谁都想不到他居然会是这所大学的教授……

他叫方付生,我叫他小付,他是我在大学爱上的男人,同时也是这辈子爱着的人……

年少叛逆,更不用说在大学中。

我遇见了无别人一般无二的同学,却遇见了不同一般的他。不同于一般老教授的陈词滥调,他的与众不同,不拘小节总是吸引着自己,这一点和云笙太像。

打架斗殴,一脸的鼻青眼肿,他只是微微看了自己一眼,然后转到自己的书上问:“不疼吗?”

“废话,血都出来了能不疼?”

我记得当时自己没给他好脸色,因为在自己预想中,他不过是训诫自己一顿,警告自己不准再打架,否则退学云云,反正都一样。

“为什么打架?”和其他老师一般无二的问话。

“因为不爽。”

“嗯,你挺能干的,一个人单挑十几个人,是个当领导人的料。”

“哈?”

“不过,”那时他的视线突然从桌面移开看向自己:“被我发现你身受重伤,聚众打架就是蠢笨的行为。”

他双眼认真,没有责怪却有着难以置信的鼓励:“我知道因为你比他们小,家境又好的缘故常被那些小混混拳脚相向,但是,这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忍无可忍寻向他们单挑。”

他言语温和,同时又带着不容置喙的肯定:“如何完美无缺的解决一件事,我可以不计较你的手段,不在乎你的光明与否。但是在做这是之前你必须考虑,其一:胜算几成。其二:能否瞒天过海。其三:如何善后。纵使你如何的怨恨家境,但是如果你反过来想,难道不也是你难得可利用的条件?你若用的好这一优点,自然如鱼得水。”

他十分认真的看着我说:“我十分希望你成为我的班长。”

他说我的班长,而不是这个班的班长。

那是大一,自己19,那也是他教自己的第一课,也是自己第一次对一个老师产生敬意,那时他在我眼中就是不可琢磨,独一无二的存在。

他让我自己意识到:自己需要有属于自己的势力!

半年时间改变自己,拉拢周围,私下解决碍事的,推翻现任班长然后顺理成章的成为班长,一个星期时我还很兴奋,一月后我就知道自己上当了。

当你成为离他最近的人,你才知道他是如何迷糊的一个人……

他性子呆傻,喜静爱读书,不喜卖弄,当上班长后才知道他那一番话的用意不过是看中了我的行事能力,而且还抓着我的把柄。为此才变相的让自己成为班长去帮他做事。

他这个人,记性差的很,用完了东西喜欢乱扔,上次他妻子给他寄了个包裹(他家离得远在乡下,所以是住在学校里的),自己在一旁帮他统计全班的学分,他将包裹放到桌上开始到处乱翻的找着剪刀,一边找还一边嘀咕着:“剪刀呢?剪刀呢?”

自己用笔敲了敲桌面:“上次不是帮你放在笔筒里了吗?”

“可是我在那之后又用过了。”

他一头黑发凌乱卷曲,修长的手指时不时推推眼镜,在乱糟糟的桌上翻找着,各种资料文案散乱在地上,一边各种箱子也是堆满了书籍纸张,本来看得过去的桌面现在早就面目全非……

当第三次把学分算错的时候我无奈的扔下手中的笔,站起来一把将他按在一边的椅子上:“你坐着,我来找!”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用好的东西放回原位,这样下次找的时候就不会这么费劲,我前天才给你整理的桌子吧?这么快就又乱作一堆,你是怎么做到的,嗯?老师?当时看重我当班长到底是看重我的行事能力呢还是清扫能力?……话说!!!呼……剪刀不就在笔筒里吗?!!”

我将剪刀从笔筒中抽出放到他怀里,刚刚要坐下就听到他嘟囔:“包裹呢?”

大一,我与他就是这么吵吵闹闹的过去的。

大二时我对他的称呼已经从老师改成了小付,他依旧一副能省事就省事的懒洋洋样子。

桌子一天不给他收拾就能乱成狗窝,他那时十分喜欢喝大麦茶,常常坐在窗边抱着一本书喝着大麦茶然后看我忙来忙去。

常常忙完后看见他已经窝在角落里睡着了,那时不知怎么就站在他身边,一看就是半天……

他的眉眼十分孩子气,完全没有三十岁男人该有的沧桑,我觉得应该是他那懒散没有忧愁的性子造成的。

他很漂亮,尤其是在睡着后,阳光下。

不是一眼就能够体会的那种外表,而是有着岁月沉淀后耐人回味的魅力,而他那种呆傻的性子又有让人想把他关起来好好享用的冲动……

那日他穿着白色衬衫,领口微敞,露出他的锁骨,精致消瘦,在阳光中光润白皙,发着淡淡的光晕,仅仅是这一眼,竟让自己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感……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出身名家,是这个人让自己活的和正常人一般,他不仅教自己如何生存下来,还教自己如何快乐的生活下去。

本来对自己不抱希望的父母突然为自己的改变欣喜万分,开始让自己着手自己家中的事物,自己由着这个借口赖在他的宿舍里不肯走,他本就是个温和的人,条件只是让自己帮他整理屋子。

那时的岁月真的美好的让自己不敢相信。

时常忙到半夜,就见到为了等自己已经靠在床上歪着脑袋睡着的人。

那晚神出鬼没,不受控制的亲了他的嘴角之后,就抑制不住的像每天见他,渴望已经不允许自己仅仅只是浅尝辄止,想要拥抱他,触碰他的欲望与日俱增……

即使后来没有他的课,我却还是常常在他没课的时候逃课去他的房间,他的房间不大,窗台上放着一颗仙人球,自己去的时候常常给它浇水。小付脑子只记得书中的文字,自然是记不住要浇水的。

他曾双手撑在做着的我的双肩笑着说:“那颗球几天不见你就要要瘦一圈,忧郁寡欢的很。”

四年,记得离别时仙人球已经会开花了……

那天他拿着张信纸笑的让自己嫉妒,他说妻子给他写信让他早些回家,说家中惦记着他。

他说,等你毕业后我就要辞职了,他说这些年钱已经存够了,以后在自己镇上当个老师也可以维持生计,不必总是在外地飘摇,抛妻弃子……

他说,你也该找对象了……

那是自己何尝不知道自己对他的感情有多变态,想把他从他的妻子那边夺过来想的不得了!

其实以那时自己的能力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他掳走,把他绑在自己身边,可是,看到他期许的眼神自己便放手了……

自己,下不了手。

当时自己也想逃避喜欢男人的这个事实,想着也许见不到之后就好了,想着只要他不在自己的范围中就可以忘记他……

拍完毕业照后,连和他道别都没有。他是老师,我是学生,这就是我和他的差距。

连一次真正的亲吻都没有就放手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他的感情,对他几乎变态的感情。

大学两年,自己背负着种种罪恶的情感,像做贼一样的活在他的身边,在他睡着后强忍着不碰他。

那种煎熬感,罪恶感不断的吞噬着自己,直到放手。

可是当自己步入社会,那么多女人扑面而来,各种香水味,各种艳丽的装扮都让自己无比反感,甚至自己开始涉足同性恋酒吧,但是那些面容,那些年轻的身体永远都比不上他一抹轻笑对自己来的震撼大……

自己只是喜欢上这么一个人,仅仅是这么一个人。

他的身影总是挥之不去让自己无法释怀,自己还能想到他坐在学校后面山坡上的那棵树下向自己招手的样子……

而当自己下定决心要找到他时,其实已经晚了!

只是自己永远都不会想到,原来他再回去的路途中就遭遇车祸,死了……

他已经不在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自己和他居然只剩下一张巴掌大小的相片。

自己当时就应该将他锁在自己的身边!!!

自己当时就不应该放走他!!!

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