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
其实下山的时候尚早,六点左右的样子,况且H市十月仍然是昼长夜短,天色还亮着呢。
经过了易初迷路事件后,一路上杨茉都把易初盯着,看得易初浑身不舒服。不就是迷个路么?至于这么折磨她么?果然,今天就不该出门。
这无聊作死的一天TAT。
最后一站,长平夜市。
作为一个深爱古风的妹子,易初对这个地方不可谓不熟悉。在H市的半年里,她甚少出门,若出门多半都是来这里。
H市最有历史气息的地方非这条街莫属。
长平街指的不仅是一条街,还包括与之相交通的三条小街六条巷子,也算是很大的一块地方了。不过若是对古建筑和传统文化毫无兴趣的人,大概十多分钟就能逛完。
如今的长平街,建筑还保留着明代的风格,居住在这里的人们也是世世代代的传统手艺人。他们的手艺代代相传,连带着这个浓浓古味的地方,他们也当做了他们的所有物。
当年H市到处都在拆迁建设现代化,长平街上所有住户却一齐起来请愿,硬是留下了这条街。
不仅如此,政府还破例设立了H市传统文化节,每年一次,都在长平街举办。
每当那条,整条街都会变成古代集会的盛况。所有的手艺人都出来了,摆出了他们的作品,花灯,糖画,汉服,剪纸,传统乐器等,全都摆出来,彻夜繁华不歇。
易小初同学就是听闻了这种盛况才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离家很远的H市读大学。算算时间,今年的传统文化节就在元宵节后的第四天。
虽然到时候人肯定会炒鸡的多,不过她拼啦!
其实长平街平日里也和古时一样,每天都有集市,也有夜市,只不过商品种类没有节日时候多。
易初他们去的时候正是夜市刚开始之际,人还不是很多,摊位也很少。
提议来长平街的白源失望的瘪嘴,“本来听说长平夜市很热闹才来的,怎么这么冷清?”
冷清正好!易初当即就两眼发光了。
“大王——”她扯了扯杨茉的袖子,星星眼。
杨茉不屑地哼了一声,“去吧。这地儿你比我熟,应该不会再迷路了?”
“……”膝盖中箭!痛!好痛!她只是对那种全是树的地方没有辩识力而已!不是路痴!不是!
憋屈归憋屈,易初还是很欢快地谢过圣恩然后快乐地飞走了。
不过飞了没两步她又折了回来,腆着脸伸手,“女王,钱包借我一用~”
杨茉从包里拿出钱包,并没有立即给她,而是严肃地警告,“你敢把整条街都搬走今儿就别回来了,不然我弄死你!”
“嗻~”易初才不管她说的话呢,她倒是想把整条街都搬回去,关键是杨茉钱包里的钱肯定不够的。
所以她一次搬一点就好了!
易小初同学欢快地跑远了,卫司齐才饶有兴趣地问杨茉,“小初也喜欢这些古典的东西?”
“也?”杨茉敏锐地抓住了一个“也”字,眯了眯眼。
“你看我们中谁不见了?”白源朝她挤了挤眼睛。
杨茉闻言抬头看了看,惊,“那位人才?”
她私下里一直管江墨遥叫人才。
“遥一直很喜欢传统文化,所以学的是历史系。还有社团,其实他一开始是古风社的,不过后来古风社因为一些事散了,正好台球社当时的社长即将毕业,就让他接了台球社。遥跟他关系好,不好拒绝,才同意了。”白源很有耐心地解释。
“只不过从来不管事。”顾兮又阴阳怪气地补充道。
“你怎么那么嫉妒人家?老是黑别人有意思吗你?”杨茉不爽地瞪过去。
顾兮炸毛,“我嫉妒他?我哪里需要嫉妒他了?他有我一半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吗?”
“是风骚!”杨茉纠正。
“你才风骚!你全村都风骚!”顾兮暴跳。
杨茉也暴起,一言不合直接动手,“老娘灭了你!”
“又动手!卧槽!女子动口不动手你不知道啊!嗷!卧槽别打脸!啊!”
卫司齐无奈耸肩,绕开两人,跟白源和林重羽并肩,“我们走吧!”
“不等他们……”白源说到一半又闭嘴。人家欢喜冤家嘛……就让他们闹好了。总之,“我们去看花灯吧!”
于是这三个人也欢快地走了。
等杨茉和顾兮的战斗终于结束,抬头一望人都不见了,心都哇凉哇凉的,头一次同仇敌忾,“这几个没义气的混蛋!”
骂完对视,又是一阵“还不都怪你!不准学我说话!”的战争。
长平街虽还保留着古建筑的风格,但也不是说这里还是千年前的生活方式,没有通电,没有现代化设施。只不过在夜市上,人们依然习惯于用灯笼照明。
此时天色渐晚,一路上都亮着精致的灯笼,和着古色古香的建筑,美如梦境。
易初走在小巷子里,一天的郁闷心情都没有了。
要是她能住在这样的地方该多好啊,可惜这里的房子是不卖不出租的。
一路走一路看着路边的小摊,易初几乎转不开眼。那些东西,她都想要……都想要……
雾草!那盏彩灯!嗷!好漂亮!
是前面不远处一个卖花灯的摊位,一盏盏花灯整齐地挂在一个木架上,宫灯,走马灯……各色各样的花灯美的窒息。
尤其是当中那盏。
那盏灯其实应该算是所有灯中最不起眼最简单的一盏了,它只是普通的六角宫灯,只是素净的绢面上绘着栩栩如生的桃花。
那灼灼桃夭一下子就抓住了易初的心,她两眼放光,立刻就扑了上去。
她的手触到那盏灯的绢面时,另一只手已经比她更快地握住了灯把。
哎呦雾草,好漂亮的爪子!
可是抢我的灯就是你的不对了!易初霍然抬头,准备跟这人好好争一争。
那人却很快地放开了手。
居然是江墨遥。
“你……”易初惊愕地看看他,又看看手下的灯,一时间竟噎住了。
江墨遥淡淡看着她,他另一手还提着一只灯,也是六角宫灯,绘着素色的梨花。
易初再次挪不开眼了,美哭惹!她想要嗷嗷嗷!
“姑娘,这盏灯你买吗?”被两人同时无视了的摊主大娘友好地打断了易初的痴想。
这位大娘居然穿着宋时的襦裙,盘着髻,插着一支木簪,面上虽然满是皱纹,却依稀能看出年轻时的丽色。
这长平街果然是个好地方,每次来都有惊喜。易初愣了半天,竟然胡思乱想起来,好像那些狗血的穿越小说都是从买了件古物开始的?
“你买吗?”大娘很有耐心地再问了一遍,“不买的话我就卖给这位公子了?”
公子!太还原有没有!
易初默默看了眼面无表情的江墨遥,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手中的那盏灯。
她立刻紧紧把灯抱在怀里,大声道,“买!”
似乎怕被抢走一样,她一直紧紧盯着江墨遥,不过恐怕江墨遥也看出来了,她看的其实也是他手中的灯。
于是他冷冷扫了她一眼,提着他的梨花灯转头走了。
“喂……”易初凌乱,他那是什么表情?一脸“你别想了我不会给你的”表情是干什么?难道她会稀罕那盏灯吗?
……于是。
“喂你等等!那盏灯卖给我好不好!”易初一边付钱一边朝着江墨遥的背影叫着,只恨自己手不够长,不能直接拉住他。
等大娘找了钱,她立刻抱着她的桃花灯追了上去。
江墨遥应该是听到她的叫声了的,不过明显他不想把梨花灯让给她,所以他不但没有等一下,反而走得更快了。
“卧槽……”易初追了一段路后就追丢了,气的抬手就要摔东西。一看手中的是桃花灯,又大惊失色地把灯抱在怀里。
“小气!小气!小气!”易初愤愤地连骂了三声小气,才小心翼翼地提着灯,继续逛街。
话说看不出江墨遥那种高冷也会喜欢花灯,而且还是这种绘着花的宫灯。而且看样子他不仅喜欢花灯,对这条长平街都很熟悉的样子。
难道他也喜欢古风?
易初边走边想,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个卖面具的小摊边。
说实话易初虽然对传统文化都大爱,但唯独对面具没有太大兴趣,或许是因为多数面具都很狰狞,或许是没有关于面具的唯美故事让她关注。
今晚也一样,她本来打算只是看看就走的,谁想一看就呆住了。
那个面具!雾草!妖孽!太美了!
似乎是怕再从哪冒出一只手来抢走那个面具,易初几乎把自己整个人都趴到了那个摊位上,幸好她稳住了身体没有真的压上去,否则她得赔得倾家荡产。
她如获至宝地把那个面具拿在手里,细细欣赏。
面具是半截的,只能挡住脸的上半部分的那种,纯黑色,没有太多的装饰,只是在眼角勾勒了一支血红的彼岸花。
易初几乎立刻就开了个大大的脑洞,关于这个面具,关于这支彼岸花。
爱的不行了!买买买!
易初慷慨解囊,爽快地付了钱,立刻把面具戴上了。
我这不叫装逼。易初严肃地想,我这是用行为表现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