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觅

    叶逍是听说了今日在一品茗香发生的事,一则是想来问问情况,而来是听管家说儿子的腿疼又犯了,想来关心一下,结果就看见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影鬼鬼祟祟地出了一间房又准备鬼鬼祟祟地进另一间房。

    “在自己家里也跟做贼一样,我就是这样教你的?还披头散发,你有点规矩没有?”

    “我正准备回房间睡觉。”叶一勋辩解,“散着头发比较舒服。爹,我不喜欢被束缚着。”

    “你这是在暗示我束缚了你是不是?我就是成天绑着你也是你活该!想不被管着就要拿出本事来,可你有什么本事,除了风流快活你什么都不会!叶一勋,别以为你姐姐要出嫁了你就一定是叶门唯一的继承人,只要我一天不死,你就别想在这个家里翻天!”

    “我没想翻天……”

    “你没想最好!”叶逍打断他,“一品茗香的命案交给他们西门舵自己去查,你不许插手,给我专心搞好百花大会的事情,这一次要是出了什么纰漏,我就把你赶出去!”

    不待叶一勋答话,叶逍已经气得走掉了。叶一勋默默在心里算了算,这个月第几次了呢,是五次还是六次?他可真是越来越有本事了,次次都能把他爹气的恨不得逐他出家门,不过再这样下去,不等叶逍逐他出去,他自己就压抑的呆不下去了。想了想,还是抬手三两下束好发,去东厢房找他姐姐谈心。

    叶一勋的姐姐叶一嫣其实比他大不了几岁,心智却比他成熟很多,看见他徘徊在门外垂头丧气的样子就知道他又惹爹生气了,于是起身拉了他进来坐下。

    “是不是又被爹骂了?”

    “嗯。”他老老实实承认,“我只是行为举止不够大气而已,爹却说我像做贼的。还有啊,我是因为想睡觉所以沐浴后没有束发,他却说我披头散发,估计心里还骂是我少爷的身份叫花子的模样呢。姐姐,你说咱爹怎么就这么看我不顺眼啊?”

    叫花子?亏他想的出来。

    叶一嫣掩嘴笑起来:“这也怪你,大白天没事睡什么觉?再说了,叶门的规矩一向严谨,束发净面、衣饰整洁更是最最基本的,这样你都做不到,也难怪爹骂你。”

    “是爹对我太严苛了,从小习武要做的最好,念书亦要最好,现在连吃什么穿什么也要有规矩约束,再这样下去,我想我真的要离家出走了。”

    “那你走好了。”叶一嫣玩笑道,“不过要等我订亲之后,我可不想一个人在家里替你面对爹的冷脸。”

    提到叶一嫣的亲事叶一勋就笑不起来了。叶门同上官堡结亲,很大成分是为了两个家族的利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订亲双方甚至没有见过面,根本就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甚至俊瘦美丑都不清楚,人品如何更是无从得知。这一点叶一勋却是清清楚楚的,他在自己亲爹眼中是个风流无用的混账蛋,那么连他这个混账蛋都觉得更加混账的人能好到哪儿去?上官本哲自小仗势欺人,近几年风流成性,若不是冠着上官的姓氏,连给他提鞋都不配,偏偏是这种人要娶他温婉贤淑的姐姐。

    他想想都觉得心里难受:“姐姐,上官本哲那种人,你真的要嫁给他吗?”

    “一勋,你已经问过很多次了。”叶一嫣还是淡淡一笑,“我要嫁给他的,不管他是什么人什么品性,只要他是上官堡堡主的儿子,我就要嫁给他的。”

    原来嫁的,不过是个身份是个姓氏。

    那如果,他什么都不是了呢?

    叶一勋摊摊手:“本来想偷偷去查一品茗香的命案的,可是既然姐姐都这样说了,我就听爹的话把这案子交给西门舵的人了,全心全意为姐姐准备一个最盛大的婚宴。新郎不是个东西,可是婚宴却要是最好的,联姻,起码要有一部分是能让你觉得此生无憾的才好。”

    叶一嫣动容一笑:“你尽力去办就好,姐姐要你那份心意就够了。不过,一品茗香出了什么命案,竟然连爹都惊动了?”

    “死了三个人,全是西门缺的亲信。”

    “怪不得。”叶一嫣抚了抚鬓发,“人死在洛阳,想必西门缺轻易不会善罢甘休。爹叫你不要插手这件事,推给西门舵的人去查,就是不想你和叶门惹祸上身。”

    叶一勋不以为然:“算了吧,他就是不想我做我想做的事情,千方百计想把我驯服的乖乖听话。你说爹当年干嘛生我呀,养条狗不是省事多了,保管对他唯命是从。”

    叶一嫣轻哼道:“我看也是,你就是只养不熟的狼崽子。”

    叶一勋呵呵乐道:“姐姐说的是,我这只狼崽子是随心所欲惯了,但愿姐姐将来能把上官家的色狼崽子驯服成小羊羔就成。”

    叶一嫣又气又臊,恨不得拿茶杯砸的他脑袋开花,谁知他腿长反应快,一闪身躲过去了,边笑边跑的没影了。

    叶一勋嘴上说不查,心里却像是被桃子滚过一样,毛毛痒痒的刺的他浑身不舒服。

    那个白衣少年会谁是呢?越想就越好奇,本来是回房的一条路被他走的遥遥无期。

    他替那个少年诊了诊脉,他自小落下腿疼的毛病,所以央求叶逍给他找了位名医学习医术,虽然算不上是医术精湛,但基本的望闻问切他还是懂的。以他诊出的脉象看,那少年应该受了极重的伤,现场又那样多的打斗痕迹,想想也是,以一敌三,再狠辣老练也难免不敌,更遑论那少年看起来比他还要小上一些。不过,三楼的窗为何会破损的这般厉害,那少年明明是从正门离开的啊,难道,还有人破窗离开?难道,杀人分尸的并不是那白衣少年?

    仔细想想,越发疑问多多,叶一勋坐不住了,又去了一趟一品茗香。

    因为命案,一品茗香暂停营业,叶逍派人守在外面,任何人都不能擅入。叶一勋在二狗子的掩护下,没有惊动任何人,从后门安安静静地进了一品茗香。他将现场再次勘察一遍,连同西门舵还来不及来运走的尸体一起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这三个人,有两个都是被竹筷子插进咽喉一击致命的,剩下的一个,依照颈部的刎痕看来,应当是自杀身亡的,而且这三人,皆是死后被分的身。

    如此说来,现场的打斗痕迹,应该是那白衣少年和另一人的,这里至少还有第五个人出现过。

    只是那人会是谁呢?那白衣少年又去了哪里呢?

    在一品茗香门口两人相撞时,少年曾对他说过抱歉,声音听起来不像是洛阳人,应该是外地来的,现下受了重伤,一定走不远。

    叶一勋按照二狗子指出的白衣少年消失的方向一路寻觅,但凡是遇上医馆和客栈,无论大小都要进去问一问。他是叶门的少爷,在洛阳没人不认得他,所以也不用担心有人跟他撒谎,就这样一路问下去,天黑了他都没注意到。

    几乎都走到街尾了,途径了大大小小的医馆和客栈十余家,都没有那少年的消息,他又累又渴,想着下一个要是家客栈,他一定得先要一壶茶歇歇脚。

    下一家还真是客栈,叶一勋抬头看了看招牌,惠泽客栈,名字不错,不知道茶水怎么样。

    叶一勋咽了咽口水,觉得现在就是给他一碗白开水他都会当成琼浆玉露喝掉。大概真的是很晚了,有小厮出来关门,他赶紧跑进去,对着核账的掌柜的叫道:“掌柜的,来壶茶!”

    掌柜的愣了一下,连忙迎了上去。

    他这家店的生意一向不好,平时在街上拉客人都没人来,不然也不会这么早就关门,没想到今晚竟会有人直接上门来。掌柜的哪还顾得上关门,一边招呼叶一勋一边对关门的店小二喊道:“阿四,别关门了,没见着有客人来吗?快去快去,上壶好茶来!”

    店小二阿四赶紧应道:“哎!”

    掌柜的又狗腿的对叶一勋道:“客官您想吃点什么?”

    叶一勋环顾四周,还真是家小客栈,开在角落里,要不是他寻人寻过来,都不知道这里有一家这么不起眼的客栈,零零落落两套桌椅,也都很旧的样子。

    那个少年看起来娇生惯养的样子,会住在这么简陋的客栈里么?

    “随便几样小菜就成,茶水快些来。”

    话音刚落茶水就送上来了,不待他说,阿四便倒了一杯给他,贴心道:“客官渴了罢,茶水小人调试了温度,应该正好入口,客官您尝尝。”

    叶一勋看了看阿四,眉清目秀的一个少年,人瞧着也机灵,留在这么一家没有前途的小客店真是浪费了。

    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或许是他渴极了的缘故,只觉得馨香扑鼻甘之如饴,忍不住赞赏道:“果然好茶,不知道这是什么茶?”

    掌柜的眉开眼笑,开店也有几年了,门庭冷落是常事,被客人赞好茶的倒是头一回,连忙道:“客官您不知道,这花茶是阿四从他老家带来的,只在我们店里才喝的到,旁的客店都是没有的。”

    “老家带来的,是什么花茶?”叶一勋来了兴致,他一向喜欢花花草草,真不知道什么样的植物能泡出这样旷人心扉的味道来。

    阿四有些怕生,羞赧的低下头道:“就是我家乡一种常见的花卉,紫色的,一簇簇开遍山野。乡下人没见识,不知道那是什么花,只知道那花香,晒干了泡茶也香。”

    紫色的花,叶一勋也见过不少,只是不知道阿四说的是哪一种:“阿四,你老家在哪里,得了空,我定要去瞧一瞧。”

    说到这里阿四就一脸感伤:“瞧不着了,天灾降了整整一个月的暴雨,淹了整个村子,村民死的死,逃的逃,土地荒芜了,漫山遍野再也开不出紫色的花了。”

    世上总是有苦命的人,总是有悲惨的人生。

    叶一勋不再问下去,安安静静喝茶歇脚,等着上菜。

    差不多茶足饭饱了,也歇息够了,叶一勋拿出银子付账。厚重的一锭金元宝,阿四捧在手里都觉得沉甸甸的:“客官,您等一下,我想法子找钱给您。”

    “不用找了。”叶一勋挥了挥手,“多的就当是我酬谢你的花茶,你收着好了。”

    阿四惊诧地瞪大了眼睛,简直不能相信一般:“客官您真是个好人,跟住在我们店里的白衣公子一样那么有善心。你们都是好人,好人有好报的!”

    叶一勋被赞美之词夸奖的飘飘然,却惊觉有些不对:“你说什么,白衣公子?”

    “是呀,白衣公子姓云,住在我们这里几天了,脾气好,还常常打赏小人零碎银子。咦,说来奇怪了,云公子怎么今天没叫我送晚饭上去呢?哦,一定是今儿去一品茗香吃的太饱,连晚饭都吃不下了。”

    叶一勋敛了脸上的笑容:“云公子住在哪间厢房?”

    阿四指了指楼上:“上了楼梯左手第一间,客官您有事?”

    “没事,只是见见老朋友。”

    自有记忆以来,他一直在寻找一个人,可是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多大年纪何方人士,甚至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记忆中留下的只是一个感觉,一个虚无的触感,一股渺远的馨香。多年前他曾遇见过一个小乞丐,能给他同样的感觉和触感,他便叫那小乞丐跟他走,可是小乞丐不要。后来,他又回去过初见小乞丐的地方,却再也没有等到过她,或许这辈子都见不到了。

    那位云公子很有可能就是今日在一品茗香外撞见的白衣少年,可是,会是他一直要寻找的那个人么?

    站在门口,他踟躇不前,他希望里面的人就是他要找的白衣少年,想那云公子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个感觉那个触感那股馨香,可更害怕他一直找的人是个残忍的杀人凶手。真相如何,他其实并未做好准备去接受。

    可寻了这样久,等了这样久,不就是为了见到他吗?

    叶一勋鼓足勇气推开房门,屋里没有燃灯,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丝毫的人气,而空气中遗留的微弱气味只让他觉得,觉得,像是那紧握在手中的沙,一点一点流失掉,偏偏,他无计可施……

    “客官……”阿四寻上楼来,看见叶一勋站在门口一动不动的,于是轻声叫了一声。

    “他已经走了……”叶一勋自言自语,“我……”

    “您为什么不去追他呢?”阿四建议道,“您说他是您的老朋友,没见到面一定很惋惜。阿四想,云公子应该还没走远,您不如去追他吧,错过这一次,下一次相见或许就更难了。人生,不该有太多的遗憾的,不是吗?”

    “可是……”他走不开。

    他已经惹爹生气了,再乱跑无疑是火上浇油,更何况百花大会开始的日子转瞬即至,这是他唯一能帮他姐姐做的事情,要是现在离开洛阳,教他如何能对得起一心为叶门的牺牲的姐姐?

    “客官……”

    叶一勋摆了摆手,万分疲累地转身离开。